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、陈素平: 截至2024年4月30日,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ST益家或公司)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十二条的规定。 陈素平作为ST益家时任董事长、董事会秘书(信息披露负责人),未按照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 根据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ST益家、陈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...
